山东财政厅日前对《山东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推行方法》(以下简称《方法》)进行了全方位修订。修订后的《方法》聚焦动态管理,强化入库审核,压实终身责任,为构建权责明晰、管理科学的评审专家管理体系提供了规范保障。
《方法》对评审专家的年龄条件、专业化水平提出明确需要。一方面,调低聘用年龄,评审专家聘用年龄从低于70周岁下调至65周岁,以满足熟悉行业进步近况、适应电子化评审的需要。其次,控制申报专业,强调评审专业不能跨范围申请,以提升专业匹配度,确保评审水平。除此之外,还增加了信用记录、投资任职查看等申报资料,能够帮助健全诚信勉励机制,维护评审公信力。